榆林聯創計算機信息網絡公司人才培養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機制,通過制定有效的關鍵崗位繼任者和后備人才甄選計劃,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人力資本。
第二條:原則
堅持“內部培養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培養原則。
第三條:人才培養目標
人才培養堅持“專業培養和綜合培養同步進行”的人才培養政策。
第四條:人才培養組織體系
企業建立“統分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各部門作為人才培養的基地,負責人才培養規劃、人才甄選標準和程序的制定、培養對象的確定和培養計劃的統籌安排和人才培養計劃的具體實施;總經理作為人才培養的思想培訓機構,負責對人才進行企業文化教育和企業制度等思想方面的教育工作,負責人才培養對象的初步甄選,對人才進行職級、薪資調整的執行工作。
第五條:適用范圍
企業下屬所有部門:
1、公司內職級晉升到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人員;
2、新招聘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人員;
3、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人才儲備人員。 ;
第二章關鍵崗位繼任者和后備人才的甄選
第六條:甄選條件
(一)知識經驗和工作業績:
基于“知識全面、經歷豐富、業績出色的員工綜合素質較強,并能服眾”。
(二)關鍵資質:
“在每個崗位上,都有一些工作特別出色的人,績效好的人與績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績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為他們具備了一般人所沒有的某些特質,而正是這些特質導致了他們的高績效”。
(三)綜合素質和潛質
第七條:甄選工具
基本條件通過個人材料進行分析或借助權威或專業機構開發的測評軟件進行測評。
第八條:關鍵崗位繼任者甄選
關鍵崗位主要指企業當前或根據未來發展所需要的一些重要中級和高級崗位,企業關鍵崗位的數量可按企業當前中高級崗位總數的30%進行評定,一般來說,對每一個關鍵崗位的繼任者要選定1—3名候選人,如果本企業沒有合適人選,可考慮以外部招聘的形式進行儲備。
第三章培養的方式
第九條:人才培養的方式
1、崗位輪換;
2、人才調配;
3、在職輔導、在職培訓與內部講師隊伍的建立;
第四章考核與評價
第十條:考核對象與周期
以職能部和二級子公司為考核單位,考核周期為一年。
第十一條: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后備人才的選拔、培訓及輪崗計劃的實施、計劃的落實、人才培養的相對數量等。具體考核方式、指標及獎勵方式由各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人才培養責任人
各級中高層經理作為人才培養對象的相關責任人有義務對本部門人才培養對象進行指導,沒有培養合格接班人的中高層干部將不能晉升到更高一級職位,人才培養對象的績效考核結果將影響部門經理的績效考核結果。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正式實施。